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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关于做好201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位党员同志: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及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的要求,经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在我院全体党员中开展201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客观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特别是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体现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作用的情况和表现。通过评议,引导广大党员自觉查找存在的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适应“翻番、小康”要求的突出问题,更好 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对象

外国语学院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评议内容

将开展创先争优助推转型升级、联系服务基层群众、增强党性意识等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对照年初创先争优活动中所制定的创争规划和公开承诺,重点检查评议规划落实和履诺践诺情况;对照“珍视身份、增强党性”活动中提出的问题,重点检查评议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党员深入评议,认真排查在改进工作作风、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民主评议切中要害,评出成效。对照以下方面,深入开展民主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实现共同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致力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海陵”的宏伟目标。

3.是否切实履行党员的岗位职责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一岗双责三服务”、“双创一建”、“设岗定责”、“认岗领责”、“党员示范户、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等主题实践活动,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是否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关心群众,自觉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是否认真落实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在廉洁自律中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

6.是否在关键时刻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以及在中心工作、重要活动和重要任务中,经受住考验,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方法步骤

1.学习动员阶段(19-1月16。各位党员自觉学习党章及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要根据评议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我小结,并自觉开展相互谈心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查摆、找准自身存在问题。

2.评议测评阶段(117-1月25。严格执行“三评一定”,即:个人自评、群众参评、党内测评、支部审定。

个人自评。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先进性具体要求,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尤其要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作风纪律、履行党员承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初步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完成《外国语学院党总支2012年度党员民主自评表》。

群众参评。各党支部召开座谈会,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也发放测评表对党员进行测评。测评内容、测评方法由各党支部确定。

党内测评。召开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自评情况,党组织通报群众评议情况,党员相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以一定形式开展测评。

支部审定。在评议和测评的基础上,各支部研究确定党员的档次并上报党总支。一般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预备党员参加评议活动,但不评定格次。

3.反馈处置阶段。党总支将评议结果如实反馈给党员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党员要根据评议情况,认真修改和充实自我小结,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并送总支留存。对被评议为优秀党员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被评为合格党员的,要就评议过程中党员群众指出的问题对党员适当进行谈话诫勉;对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就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级审批。评议过程中,如发现预备党员有严重错误,已不符合预备党员条件的,即可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可进行诫勉谈话或在讨论其转正问题时,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13114

附件:

1.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2012年度党员民主自评表》

 

 

 

附件1:

 

 

 

 

常规工作情况

(思想政治、完成教科研工作)

承诺践诺情况

(对照年初制定的承诺履行情况)

主要工作及成绩

(取得的主要成绩、表彰情况)

需改进的地方(在德、能、勤、绩、个人发展等需要改进的地方)

自我评价

(优秀、合格、不合格)

 

 

 

 

 

 

 

 

 

 

 

分项自评等级

 

 

 

 

 

         

                                  

 

  签名:

 

注:

1.      自评的内容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将要点罗列即可。

2.      分项自评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应确定为不合格党员:①理想信念动摇,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原则立场,甚至信仰宗教,参与封建迷信或邪教活动;②对党的方针政策进行有意抵制,经常在群众中散布消极言论,甚至鼓动或参与非法上访、闹事等活动;③宗旨观念淡化,私心较重,甚至以权谋私,损公肥私,腐化堕落,受到相关部门查处;④革命意志衰退,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严重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工作甚至贻误工作,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⑤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不改正;⑥道德败坏,不遵章守纪,甚至违犯党纪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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