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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吸引更多优秀学生加入党组织,增强党组织的榜样性和示范性。经外国语学院党总支研究,定于近期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党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名额分配:本次计划发展10名学生党员(其中1名作为差额人选上报),面向11级[五]、13级各班,班级人数≥30,限报2人,班级人数<30,限推荐1人,推荐人选作为候选人,由学院组织考察。

2.必须在2014年11月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同时具备外国语学院分党校和校党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3.思想品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无打架斗殴、夜不归宿等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含早晚自习、宿舍卫生、重大活动通报)。

5.学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均列班级前1/3之列,无不及格科目(以教务系统打印的成绩为准);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职业技能成绩达到相关专业培养计划的规定要求。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校内外专业、科技、艺术类竞赛(表演)、文体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参加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原则上各不低于10次(附记录卡复印件,其余时期的经历可自行补充到复印件上,由学院核实);社会实践考核等级原则上为优秀。

8.坚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定的要求,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9.上报时间为12月2日(周三)20:00前,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上交材料包括外国语学院党员发展对象情况登记表,分党校和校党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各类奖惩证明材料复印件,文化素质教育活动经历及公益志愿服务经历记录卡复印件。

10.各班充分酝酿,慎重推荐,学工支部将在各班上报的名单基础上,综合各班上报情况,择优发展。

 

                                                 外国语学院学工党支部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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